第四十五条各级科学技术协会机关对其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进行管理。
第四十六条各级科学技术协会所属学会对其工作人员根据其编
制性质和管理的需要, 执行相应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
第四十七条各级科学技术协会所属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按国家
对事业单位的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第四十八条各级科学技术协会工作人员应热爱科学技术协会的
事业, 树立为科学技术工作者服务的思想, 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
广的专业知识、较强的组织和社会活动能力。
第四十九条各级科学技术协会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养和教育,
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培训工作, 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