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大计:中国改革的探索历程

三、开创未来 领取口令

发布时间:2019-06-25 10:41:35

●邓小平形象地说:“改革开放的胆子要大一些,敢于试验,不能像小脚女人一样。”

●江泽民说:“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具有重大意义。”

●温家宝说:今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国范围推开。”

● 开创未来邓小平南方谈话再推改革

1992年1月17日,一辆从北京站发出的列车悄无声息地驶出了站台。

这是一趟没有编排车次的专列,它载着邓小平开出北京,向南方大地驶去,具有历史意义的南巡讲话由此拉开帷幕。

邓小平再次南下,在夫人、女儿和杨尚昆的陪同下,从1月18日到2月21日,邓小平开始他的武昌、深圳、珠海、上海之行,史称“邓小平南巡”。

在视察中,邓小平对有关改革开放的政策和理论做了系统阐述,“南巡讲话”成为当年召开的党的十四大主题,并使大会确定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1月19日,列车到达深圳特区。

看到深圳的巨大变化,邓小平发表长篇讲话,他高兴地说:“改革开放是大势所趋,得到了全党全国人民的拥护。”

针对一段时间以来,姓“社”姓“资”的争论造成改革开放难以开拓新局面的现状,邓小平说:

改革开放迈不开步子,不敢闯,说来说去就是怕资本主义的东西多了,走了资本主义道路。要害是姓“资”还是姓“社”的问题。判断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邓小平提出的“三个有利于”标准,一下子驱散了姓“社”姓“资”的争论造成的阴霾,给了人们一个辨别是非的锐利武器。

在南方谈话中,邓小平以睿智的思考和巨大的理论勇气,冲破禁区,提出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从而解决了困惑中国多年的难题,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确定了新的目标模式。

在邓小平提出这一创见之前,全世界都认为,社会主义就是计划经济,资本主义才是市场经济。

以前斯大林这样认识问题不必说了,连哈耶克这样的西方大思想家也持这样的观点。邓小平把这一个“铁律”打破了。

其实,世界各国的实践都说明,计划经济不利于促进生产力持续地高效发展。

大千世界,芸芸众生,每个消费者的境遇、要求不同,接触的信息和追求的目标各异。人们对相互之间的需求所知甚少,甚至一无所知。

这千差万别的需求,是不可能计划出来的。只有通过市场交换系统,才能得到满足与协调。

一旦个体需求在某种契机下广为重合,一种基于灵敏反应的复杂的产销系统就会在市场催动下形成,大量相应的商品与服务项目就会泉涌而出,以满足蜂拥而至的个体需求,并实现自身的导向与价值。

邓小平正是对大量经济现象进行了多方面的、深入的、实事求是的思考后,才得出了正确结论。他果断地提出:

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

在南方谈话中,邓小平对社会主义的本质、社会主义的发展问题做出了精辟概括。他以紧迫的责任感,催促广大干部群众要有一股敢“闯”敢“冒”的劲头,鼓励大家抓住历史机遇,推动改革开放大步前进。

邓小平形象地说:“改革开放的胆子要大一些,敢于试验,不能像小脚女人一样。看准了的,就大胆地试,大胆地闯。深圳的重要经验就是敢闯!”

停顿了一下,邓小平铿锵有力地说:

没有一点“闯”的精神,没有一点“冒”的精神,没有一股气呀、劲呀,就走不出一条好路,走不出一条新路,就干不出新的事业。

这就解开了“两种改革观”的羁绊,解除了那些禁锢人们思想的紧箍咒。

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对一系列重大问题的回答,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在理论上的重大突破。

邓小平南方谈话的要点在1992年春节传出之后,犹如“邓旋风”从南方刮起,迅即传遍全国。

广大干部群众奔走相告,人们喜上眉梢。这一年春节人们拜年时,邓小平南方谈话成了最热门的话题。

春节之后,南方谈话正式传达,在党内外、国内外继续引发强烈反响和巨大震动,一场更为广泛的深入改革也由此开始了。完善多种所有制经济的结构

1992年10月,首都北京秋风送爽,蓝天白云下,菊花盛开把古老的北京装点得姹紫嫣红。

10月12日,在这个金秋的时节,举世瞩目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京隆重召开了。

在此次大会上,江泽民做了重要报告。在报告中,他高度评价了邓小平的南方谈话,总结了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主要内容,并明确指出“左”倾思潮对改革开放的危害。

江泽民在报告中说:

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经济为主体,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为补充,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不同经济成分还可以自愿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经营。

党的“十四大”报告给姓“社”姓“资”的鼓噪画上了句号。此前,1987年召开的党的“十三大”,说私营经济是公有制经济“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

到了党的“十四大”,除了沿用“补充”之外,新加上了“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不同经济成分还可以自愿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经营”。

这就实现了两点突破:一方面是“共同发展”淡化了“补充”的配角意味,使其他经济成分的地位得到了一定的提升。

另一个面,“联合经营”打通了公与私。过去,公有制经济与私营经济泾渭分明,犹如水火不相容。现在允许自愿联合经营,公与私之间的雷池打破了。

因此,党的“十四大”报告使私营经济的地位,比党的“十三大”时又提高了,这是党的“十四大”取得的突破。

党的“十四大”结束之后,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写入宪法,实现了新的突破。

宪法第十五条原文:

国家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国家通过经济计划的综合平衡和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保证国民经济按比例地协调发展。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破坏国家经济计划。

修改为:

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国家依法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提出,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支持,从此非公有制经济开始进入迅猛发展阶段。

第二年,也即是邓小平南方谈话的第二年,神州大地一片生机勃勃。

此时,受到邓小平讲话精神的鼓舞,中国非公有制经济取得了较大的发展。

然而,就在当年,各地由于基础建设上得过猛,摊子铺得太大,通货膨胀压力剧增,全国零售物价上涨13%,大城市生活物价上涨22%。

同年6月,为了迅速纠正混乱的金融秩序,控制不断升温的经济,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当前经济情况和加强宏观调控的意见》,又称为“十六条”,启动了宏观调控。

由于宏观调控采取适当的强硬手段压缩了信贷投资和经济规模,导致企业日子难过,使公有制经济内部千疮百孔的局面也暴露出来了。

在此期间,大批国有企业不适应市场经济,成为“休克鱼”。首先是企业不赚钱甚至亏损,成为政府最头疼的问题。

针对这种情况,1993年11月召开的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

一般小型国有企业,有的可以实行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有的可以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也可以出售给集体或个人。出售企业和股权的收入,由国家转投于急需发展的产业。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打破了长期以来的所有制崇拜,改革的锋芒触及了所有制。这是新形势下思想解放的成果,也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一大突破。

1997年5月29日,也就是在“十五大”召开前几个月,江泽民总书记在中共中央党校发表重要讲话。他说:

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具有重大意义。要坚持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以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为标准,努力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

江泽民此次讲话,是向外界提前传达了党的“十五大”报告的主要精神,就是提前“吹风”。

一时间,全国各界都认为,江泽民此次讲话,催动了新的思想解放,是自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第三次思想解放。

同时,这次讲话,无论是官方还是民间,都把这次讲话叫做“五二九”讲话。

1997年9月12日,举国关注的中国共产党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隆重召开了。

在此次大会上,江泽民所作报告的主旨,就是他在“五二九”讲话中阐述的精神。

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提出:

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健全财产法律制度,依法保护各类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并对他们进行监督管理。

……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

关于所有制的新论述,是理论方面的大突破,而且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它针对的就是万言书所提出的关于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以及股份制等问题。

对于个体、私营经济的业主和从业人员来说,最让他们激动的就是“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句话。

非公有制经济已经不仅仅是“补充”,而且是“重要组成部分”。

于是,个体、私营经济从中国经济的“另册”变成了“自家人”。

党的“十五大”召开以后,特别是把私营经济定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后,关于非公有制经济的争议销声匿迹了。

从此中国非公有制经济开始了大胆的,有突破性的发展,迅速成为中国经济的一股重要力量。

2002年11月8日至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于在北京召开。

党的“十六大”是在党的“十五大”基础上,进一步肯定了非公经济在发展中国经济方面所起的重要作用,确认了非公企业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政治地位,进一步放宽了过去对私营经济的限制,澄清了在相关问题上的困惑和疑虑,并且提出了依靠法律保护私人财产这一重大而又迫切的课题。

同时,党的“十六大”报告还明确提出了“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

2003年12月12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议修改宪法。

在这些修改建议中,最受瞩目的是“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并于当日公布施行。

修正案把宪法第十三条原文:

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

修改为: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宪法修正案通过之后,很多私营企业主都非常高兴。新希望集团董事长刘永好坐在自己的车里,在手机中高兴地对记者说:“我是带着笑容离开北京的,因为保护私产终于写进了宪法。”

保护私有财产被写进宪法,使私营企业主的种种担忧都消除了,同时,它也宣告了中国的非公有制经济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提出构建和谐社会发展要求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在阐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时,明确提出“社会更加和谐”的发展要求。

两年后,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高度,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任务。

2004年9月16日,金秋北京,秋风送爽,就在这一天,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在北京隆重开幕。

这次会议将“构建和谐社会”正式列为中国共产党全面提高执政能力的“五大能力”之一。

会议还要求坚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为此,会议指出:

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要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注重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2005年2月7日,温家宝在2005年春节团拜会上发表讲话。温家宝说:

我们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表达了我们党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基本理念,反映了10多亿中国人民创造美好生活的共同愿望。

建设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使人们的聪明才智和创造力得到充分发挥,使改革和发展所创造的社会财富为全体人民所共享,使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更加密切,使安定团结的局面更加巩固。

实现这一任务,必将极大地推进我们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伟大事业。

2月19日,胡锦涛在中央党校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发表重要讲话。胡锦涛说: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关系到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中央发出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以后,新华社评论员在报纸上发表文章。文章指出:

党的十六大把“社会更加和谐”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提出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又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党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明确提出,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2005年3月,在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温家宝又围绕树立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作了重点讲话。温家宝指出:

着力建设和谐社会。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广泛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要妥善处理各方面利益关系,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和建设的成果;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努力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和良好环境。

2006年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主要议题。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决定:成立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文件起草组,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直接领导下,负责《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起草工作。

十六届六中全会文件起草组的工作展开半个多月后,来自有关地区和部门的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工作人员齐聚北京,《决定》起草组正式成立。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任组长,中宣部部长刘云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周永康任副组长。起草组首先系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为起草工作进行理论准备。

从新年伊始到春暖花开,从炎炎夏日到凉爽金秋,起草组成员聚精会神,全力以赴地投入紧张的起草工作,起草组的同志们废寝忘食,经常工作到深夜。

在将近8个月的时间里,起草组共召开11次全体会议、36次工作班子会议,连同小组会议在内,各类会议总计100多次,对《决定》稿反复修改。

一次次讨论、一次次推敲、一次次修改,《决定》稿在反复研讨中不断完善。

《决定》的起草工作始终是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领导下进行的。《决定》形成的每一稿,胡锦涛都认真审阅,提出重要指导意见。

历时近8个月的起草过程中,胡锦涛先后主持4次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3次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听取起草工作汇报和进行研究,并做出重要指示。

随后,胡锦涛多次就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问题做出一系列重要讲话,为《决定》起草提供了重要指导。

胡锦涛等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的足迹遍及大江南北。他们深入城市社区、企业车间、民族村寨、田间地头,就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进行深入细致调查研究。

胡锦涛强调:

在新世纪新阶段,我们党要团结带领人民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加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到更加突出的地位,认真解决当前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

在文件起草过程中,起草组根据中央要求,努力总结党长期以来促进社会和谐的历史经验;努力从各地区各部门工作实际和人民群众创造性实践中汲取营养和智慧;努力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现实需要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长远发展来勾画蓝图和前景。

2006年2月22日,中央专门下发通知,就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研究加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问题,征求各地区各部门意见。中央还委托中央统战部征求了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

各地区各部门按照要求,认真组织讨论,向中央报送了124份书面报告,结合各自实际,就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面临的突出问题、主要任务、重要举措等提出许多很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2006年3月,为了起草好《决定》,起草组组成6个调研组,分赴全国12个省区,就和谐社会建设问题进行调研。与数以百计的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基层群众进行交流,并到农村、企业、社区实地调研。在基层的所见所闻所感,极大地丰富了起草组成员的思想认识。

起草组还邀请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围绕一系列重大问题组织专题研究。针对一些重要问题,起草组还进行了集体研究、联合攻关。

7月31日,中央将《决定》稿下发党内外一定范围征求意见。各地区各部门、党内老同志和部分党外人士对《决定》稿深入研究,共返回了156份书面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2594条。

8月14日,中南海怀仁堂高朋满座。胡锦涛在这里主持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就《决定》稿当面听取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领导人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大家各抒己见,踊跃发言,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献计献策。

起草组对每一份报告、每一条意见都进行了反复研究,共吸收687条意见和建议,然后精心地做了修改。《决定》稿在一次次的修改中逐步完善、成熟。

9月25日,胡锦涛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听取《决定》稿起草情况报告,决定根据这次会议讨论意见进行修改后将《决定》稿提请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

随后,文件起草组根据会议精神,对《决定》稿进行了深入修改。

十六届六中全会在北京召开以后,胡锦涛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讨论情况的汇报,并对如何修改做出重要指示。起草组又对《决定》稿进行认真修改。

2006年10月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在北京隆重开幕。

这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指出:

我们党要带领人民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规定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决定》指出:

到202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是:

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

社会就业比较充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良好道德风尚、和谐人际关系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创造活力显著增强,创新型国家基本建成;社会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社会秩序良好;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实现全面建设惠及10多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目标,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农村改革从减免税费到取消

2003年3月27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决定2003年在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政策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

这样,历经曲折的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在摸索中走向全国。

2003年4月3日,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他说:

中央决定,今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国范围推开,这是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村发展的一项重大决策。

2003年10月11日至14日,在北京召开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出:

要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完善改革试点的各项政策,取消农业特产税。在完成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逐步降低农业税率,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按照党的“十六大”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

2003年12月31日,党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提出:

2004年农业税税率总体上降低一个百分点,同时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进一步降低农业税税率或免征农业税。

2004年1月1日,党中央发布“1号文件”,提出逐步降低农业税税率,当年农业税税率总体上降低一个百分点,同时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

3月5日,温家宝在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正式宣布:

从今年起,中国逐步降低农业税税率,平均每年降低一个百分点以上,5年内取消农业税。

3月23日,中央决定在黑龙江、吉林两省进行免征农业税改革试点,河北等11个粮食主产区的农业税税率降低3个百分点,其余省份农业税税率降低一个百分点。农业税附加随正税同步降低或取消。

听到要取消农业税的消息,社会各界大力称赞,农民奔走相告,各地政府部门积极响应。

2005年11月21日至12月5日,为贯彻落实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国务院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组织6个检查组分赴12个省开展专项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政策落实、组织保障、综合改革、乡村债务、转移支付、农民负担、粮食补贴、农村投入、涉农收费等10多个方面。

国务院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对河北、安徽等12个省,2005年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情况专项检查结果显示,各地减免农业税等政策落实到位。

这次检查设计的农户调查问卷,内容包括农户基本情况、减免农业税政策落实情况、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一事一议开展情况、家庭收入、最盼望解决的问题、希望乡村干部为农民做点什么等方面。

从440份农户调查问卷统计结果看,100%的被调查农户了解今年的减免农业税政策,被调查的种粮农民都领到了粮食补贴,农民从内心里拥护农村税费改革,并希望中央的惠农政策保持稳定。

2005年12月29日15时4分,在人民大会堂,出席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郑重地按下了自己桌上的表决器。

“赞成162票,弃权1票,反对0票。通过!”吴邦国委员长宣布,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决定获得通过。

在这次会议上,中国最高立法机关审议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一项重要议案,并以高票通过一个决定: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六次会议于1958年6月3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

这是一个牵动亿万人心弦的时刻,新中国实施了近50年的农业税条例被依法废止,成为历史档案。

这意味着9亿中国农民从2006年1月1日开始,将依法彻底告别延续了2600多年的“皇粮国税”,即农业税!免除义务教育学杂费的改革

从2003年开始,国家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中小学生实行免学杂费、课本费,补助住宿生生活费的“两免一补”政策。

“两免一补”政策惠及了1�5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生。

2007年,中国农村地区普遍实现了免费义务教育;2008年秋季,所有城市地区也实行了免除义务教育学杂费的政策。

2008年10月,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实现“农村人人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的历史性任务,强调要加快普及农村高中阶段教育,重点加快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并逐步实行免费。

在基础教育、高等教育取得成效的同时,我国教育体制开始关注职业教育。

国家分别于2002年、2004年、2005年3次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和文件,推动职业教育进入改革和发展的快车道。

2005年和2006年,中等职业教育连续两年分别扩招100万人,2007年又扩招50万人。2007年,全国各类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达到2000万人。

教育为人们开启了就业的新窗口,改变了无数家庭的命运。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中国从1999年开始推行国家助学贷款计划,为这些学生开通了入学“绿色通道”。

仅2007年,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学生就达到42万人,占当年录取本专科新生总数的9%。

从2007年起,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助学投入大幅增加。2008年仅中央财政就安排了200亿元,地方财政也相应增加支出,每年惠及大约400万名大学生和1600万名中等职业学校学生。

作为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推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2007年3月5日,中国政府宣布,在教育部直属的师范大学中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这一年,共计招收免费师范生10933人。

教育的普及与发展深刻地影响了人们的生活观念。随着社会进步,人们对知识的需求不断增加,继续教育成为中国人终身学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自学考试、广播电视大学、函授教育、业余大学等多种形式继续接受教育。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远程教育广为普及。

在30年的发展中,中国民办教育从无到有,逐步壮大。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它标志着中国民办教育进入发展的新阶段。

2007年,全国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共有9�52万所、民办培训机构2�23万所,在校生人数达到2500多万人。

30年来,中国各类出国留学人员总数达到221万人,国内教育机构累计接收国际学生达123万余人,中国与世界上184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教育合作与交流关系。

30年来,中国教育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普及高中阶段的教育、积极发展各类高等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教育事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国民受教育程度大幅提高。

当前,全国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49%,初中、高中和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分别达到98%、66%、23%。15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8�5年以上,教育普及程度接近中等收入国家平均水平。

中国教育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为我国的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提供了强大的知识保障和智力支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引各项改革

2003年4月10日到15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广东“非典”疫情非常严重的时期,视察了广东。他鼓励广东各界要万众一心战胜非典,并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思想。

当时的提法,是全面发展观,要求广东要注重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注重可持续发展、全面发展。

两个月之后,即2003年6月,在北京召开的全国抗击非典总结大会上,胡锦涛正式提出了科学发展观。

第二天,科学发展观这一概念第一次出现在全国报端,并风行全国。

科学发展观作为一个科学概念,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指导方针,第一次见诸党的全会文件是在2003年10月11日至14日中共中央十六届一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上。

这个文件指出: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一年之后,当胡锦涛同志在2004年9月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讲话时,科学发展观已成全党全国的共识。

科学发展观既体现了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承前继往,又体现了与时俱进和丰富发展。

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回答了“建设一个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如何建设”的问题,系统地回答了“何为发展、为何发展、发展什么和怎样发展”的问题。

2007年10月15日,举世瞩目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人民大会堂开幕。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十六届中央委员会提出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决定这一修正案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大会认为“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新的发展要求,集中全党智慧,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

大会还对科学发展观做出了评价:

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

最后,大会一致同意将科学发展观写入党章。

大会还要求全党同志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把全社会的发展积极性引导到科学发展上来,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

科学发展观写入党章,是我国改革开放历程中的一件大事。从此,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中国的改革事业迈上了一个新的高度。本书主要参考资料

《改革开放30年纪实》黄中平等著人民出版社

《大突破》马立诚著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

《春天的故事》徐明天著中信出版社

《难忘这八年(1975-1982)》程中原著世界知识出版社

《转折:亲历中国改革开放》吴思李晨著新华出版社

《邓小平的最后二十年》余玮吴志菲著新华出版社

《共和国五十年珍贵档案》中央档案馆编中国档案出版社

《共和国经济风云》赵士刚主编经济管理出版社

《中国经济改革30年/源头沧桑(20个第一)》王佳宁著重庆大学出版社

《改革开放搞活一百例》《北京日报》总编室编《北京日报》出版社

《大浮沉1987-1997中国改革人物追踪》邢军纪等著中国税务出版社

《中南海三代领导集体与共和国经济实录》王瑞璞主编中国经济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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