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诡缠身

第四十一章 第一次交手(二) 领取口令

发布时间:2015-07-31 21:00:01

上了车,给魏晨他舅电话请假,然后任由车辆颠簸把我带到一处荒山乱石处。

依照张璐涵的话,这里还不是案发现场。要沿着乱石走到山顶的位置才是案发现场。

至于那些她指的乱石就是大小不一的石头堆积成一起的小路,崎岖陡峭,人都很难上去更别说车,所以现在只能徒步走了。

“真是怪了,谁没事跑这样的地方来?”我郁闷开口,不过张璐涵没理会我向山路走去,我也只好跟过去。

“荒山野林才好毁尸灭迹,你懂什么?”张东健开口,语气带着不屑。

“你又知道?难道你以前经常干这勾当?”我轻笑,对他的不屑不以为然。

我承认和他比我显得太嫩了,也有很多东西不懂的。可我毕竟年轻,二十来岁,能和他这种活了上百年的老鬼比吗?

“这个挖心脏的家伙确实引起我的兴趣了,你大胆去吧,只要帮我念地藏经,我可以帮你找到凶手。”张东健话锋一转,充满自信。

我诧异他这个大夫还能侦破案件?这本事也太大了点吧?

不过我内心很受用,信心大涨。

他的医术我是见识过了,名不虚传。如今他敢下海口说帮我侦破案件,我没理由怀疑。

“小心!”前头的张璐涵脚下一滑向我后面倒来,我忙惊呼,下盘用力下沉,定住身体,双手顶住她的后背才稳住她的身体。

她身材苗条,整个人不到百斤,稳住她的身体倒也不难。

“谢、谢谢。”她回头冲我微微一笑,脸色带着少许羞涩。

也许是男女授受不亲的关系所以她才脸红羞涩,我也没在意,只对她说走路要小心点,万一我没看到,后果不堪设想。

平地也就算了,可现在脚下全是大小不一的石头,砸下来的感觉绝对是“爽到爆”。

我们继续走路,爬山。

但是现在我感觉怪怪的,刚刚顶住她后背的时候感觉她身体很柔,很平滑,不过总感觉缺少了点什么一样。

想不通我也不去想,女人身上的一切和女人的心思像海底针,谁知道呢?天知道她刚刚脸红什么。

我们俩人艰难走着,盯着烈日,忍着酷热和石头下散发出来的热气。还好最终我们俩人还是顺利上到了山顶,只可惜全身都湿了。

站在山顶上有风吹来,我顿感一阵清爽,无比的舒服。这个时候张璐涵递给我纸巾,我接手过来。

“擦擦汗。”她道。

纸巾香味十足,符合女孩子用的物品。

女人全身上下都是香喷喷的,用东西也是。

就在我擦汗的时候我惊呆了,我就说刚刚怎么碰张璐涵的时候她会害羞。

她警服也湿透了,我站在后面能清晰看到她后背的情况,没有扣带,那不正表示……

怪不得碰到的时候那么平滑,原来是没穿。可是她也太大胆了点吧?还是太开放了?

内心疑惑,也没敢说出口,不怎么敢去看,擦汗后向一处林子走了过去。

穿梭在丛林里挺舒服的,树木遮天挡阳,进到里面后顿感一片神清气爽,整个人都来了精神。

期间还有自然风吹拂,吹得飘飘然,脑袋也豁然开明,无比轻松。

这就是大自然的奇妙,大自然的风格外清爽,令人有精神。不像风扇等电器,在炎热的时候死命吹还是不解热,吹的人也没精神,疲乏。

不一会,随着一股臭味传来,我想前面就是案发现场了吧。

果然,又走了一会后终于在几棵大树背后山崖口看到了几个身穿警服的人和三个看热闹的群众。警察有拍照,有蹲下来察看尸体。群众则是站一边看热闹,像木头。

死者是个青年,年有二十五左右,身体强硕,肌肉线条分明,肌肉块微微高隆,从这里可以看出他肯定是个经常进行锻炼的人。

再打量我发觉这人全身上下几乎都是肌肉,见不到丝毫赘肉,由此我猜测他出现在这里应该是为了锻炼。

只有这个原因才能解释他浑身肌肉匀称,线条完美的由来。

这里距离市区较远,到了乱石那个地方车辆也进不来,只能单人进入,最适合喜欢跑步爬山,进行强烈运动以便锻炼出肌肉的人。

跑步、爬山除了能锻炼肺活量,其实它还是一个整体运动,整一个人都被锻炼到了。

尤其是他的双腿肌肉更扎实,这种人平时走路都是一阵风的。

不像一些机械性的动作,比喻专门做俯卧撑的人锻炼的是肱三头肌,仰卧起坐针对的是腹肌……

不过,他是怎么死的?凶手是谁?

我皱眉,内心梳理自己仅有的知识分析凶杀案的动机和始末。

可惜,脑袋里没有丝毫这方面的经验,所以现在是想破头都想不出个所以然。

“你怎么也来了?”我还在皱眉想破头,一道令我厌恶的声音传来。

是张驰,那个和周全穿同一条裤子的家伙。

“师兄,是我让他来的。案子已经证明和他无关,不过他说他要自己亲自证明自己的清白,所以我就让他来了。”

张璐涵挡在我前面和张驰说了起来,只是话里的内容却让我搞不懂了。她之前不是说我还是疑犯吗?怎么现在又说案子和我无关?

我怎么感觉这女人一直在坑我……

张驰厌恶看着我,但又不好发作的样子最后扭头走了。走的时候不忘记冷哼一声来表示对我的不爽。

我何尝不是也特不爽他?但是也不能打警察呀!除非……

我看着他的背影若有所思。

“魔头,你的杀气又来了?”张东健开口。

听到他的声音我欣喜咧嘴笑,看着张驰的背影恶狠狠吐口水。

“张东健,你说帮我侦破这个案件?现在怎么下手?”

明着不能揍这个混蛋,不代表没别的方式。早晚他会成为第二周全,灰溜溜的在我视线中消失。

想到周全我突然好奇他现在怎么样了?今天在医院可没见到他,还有王谢谢以及陈鹏。按理说他不会那么脆弱吧,被我整一次就不敢面对我了?

我皱眉,觉得这种可能性不大,姜还是老的辣。可我又不知道他究竟在做些什么,想些什么。

算了,想不通就不去想了,我现在还有事忙,等待张东健的回答。

“你留意胸前心脏位置,是不是有一道很细小的伤口?”张东健道。我凑前看,确实能看到一道很细小的伤口,笔直,一个巴掌长。

那是刀伤,应该是用一把锋利的刀子快速划下去留下来的。从这一点看,对方是个刀客。

我喜欢把刀法厉害的人喊成刀客,身手厉害的叫高手,腿法厉害的喊成飞毛腿……

赋予一点类似武侠的精神,只因为这一类人本身就将某一项本事练的出神入化,比一般人都要强大不少,出类拔萃。

他们有资格拥有这样的称呼。

我杀猪的,手上杀猪刀在无数的猪身上切开了口,所以对于刀伤很熟悉,一看到那条细细的刀伤整齐到远距离看不出来就知道对方的刀法如何了。

这是一种熟能成巧的本事,就像有人要一斤猪肉,我能一刀切下去,将切好的猪肉放称头上一称,即便不是刚刚好一斤,也差不了多少。

“刀子应该是属于手术刀那种小刀,对方手法熟练,下手果断。”我道。

“恩,所以对方是常年使用这种小刀的,你可以留意四周这些人的手,若是能发现一双看起来像女人那般纤细的手,而左手中指、食指和拇指有着特殊的厚茧,那个人就是你要找的凶手了。”

张东健的话让我诧异,我忙问他为什么是左手?

我知道他说有厚茧的意思是那个手就是抓刀子的手,因为那种小刀子使用的时候以那三个指头拿住用力,长年累月使用,自然而然会结出厚茧。

只是他怎么看出对方是个左撇子而不是正常使用右手的人?

“你站在尸体左边看和站右边看伤口,看看感觉是不是不同。”他语气中带着自信。

我按照他说的做了。

果然,有一边看伤口比较舒服,另一边看伤口总感觉有点不对位。这还是要站在左边看再站在右边看才能比较出来的。

是一种反差,若不是这样的对比的话,丝毫感觉不出有什么不妥。

左撇子,三个指头有厚茧。

我环顾四周,打量在场所有人。

张东健说这个人手法果断凌厉,应该是个对自己刀法引为骄傲的人,所以他应该就在附近。

骄傲也就是自负,这种人往往对自己信心过头,所以即便是凶手也和一般的凶手不同。

一般的凶手作案后赶紧躲藏起来以免被逮到,可是过于自负的凶手不同,他们不会躲,而是站在凶案现场附近看着一群警察被他耍的团团转。

这种场景会给他带来满足感,像毒pin上瘾了一样,非要好好享受这种感觉才会慢慢消失在人群里。

在场除了警察就只有三个看起来是民众打扮的人站在警戒线外观看。

一个大叔,身上的衣服沾满灰尘,脸色憔悴,皮肤黝黑。

另外两个是青年,较高的脸色苍白,神轻气淡。另一个瘦瘦小小,脸色枯黄,完全是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

我皱眉,将目光看向那个脸色苍白的青年,右手摸到背后,拿住杀猪刀向他走了过去。 

七喜 说:

好吧,速度给我砸皇冠,等我爆发吧。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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