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见了凶手的脸

014章 扑朔迷离 领取口令

发布时间:2015-08-26 20:00:00

郑医生今年30多岁,这本日记从他青春期开始记,时间跨度足足20年。不过郑医生写东西的风格很简练,也不是每天都记录,有事写两句,没事就不写,即使有事也只是寥寥几笔,所以我们看的还算快。

开篇第一篇日记是描写他的第一次遗精。当时他很慌张,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以为自己快死了,为此还担惊受怕了很久。我看着有点想笑。郑医生在我心里的形象也由一个单薄的杀人狂魔变得稍微有点温度。

不过这种温度没有维持多久就褪去。郑伟日记的整个基调都是灰暗而压抑的,这和他的形象缺陷(兔唇)和不幸的家庭生活肯定脱不开关系。在他少数对家庭记载的文字里面,对养父母也是怨气冲天。

他提到,养父母抱养自己的目的只是因为他们生不出来孩子,想让自己给他们养老送终。他的养父母好吃懒做,郑伟从小时候就承担起了做各种家务的任务,而且养父脾气暴躁,动不动就对他打骂,说他是丑八怪。

他在16岁时的某天写到,“我要杀了他们。”那个杀字写的特别重,把纸张都划破了。

随后从16岁到18岁的日记,都是对些世界上凶杀案件的点评和写的心得体会,以及在研究各种各样的死法。这些东西被教育工作者看到,不知道做何感想。

他18岁生日那边的日记,记录了他杀害亲生父母的过程。手法没什么出奇,他傍晚的时候拎着礼物到亲生父母家,说来看看他们,晚上在父母家留宿,趁着父母睡熟,将家里点燃,然后反锁了大门。

23岁那年,通过对养父母车的刹车做手脚,成功的让养父母双双坠落山崖。

这两件事虽然狠辣,但是用的手法并不算多么高明,可以看得出来,郑伟自己也不满意。

他在日记里写下了大大的批注,对于自己没有创新思维的愤怒,并发誓,一定要做出轰轰烈烈的案子。

杨茂用红笔在这段字下面画了重重的横线。

他的偶像是开膛手杰克(英国最有名的连环杀人狂,专杀妓女)、RIchard Ramirez(外号叫夜间狙击者、恶魔的门徒等,80年代在美国洛杉矶和三藩杀害过至少19人,在案发现场会留下五角星标志)、john Wayne Gacy(70年代在芝加哥杀了33人,扮演小丑骚扰孩子,引诱他们并奸杀)等等

“有什么问题吗?”我问他。看到现在,我也没发现有什么不对劲。这日记不就是一本侩子手的心路历程嘛!

“你接着往下看。”他示意我往后翻。

越到后面,他写日记的间隔越长,甚至几个月,几年都不写,偶尔写也是些日常生活中的小事,或者是发牢骚,说实话,可看程度和少年时候的大相径庭,完全引不起我的兴趣。

通过日记的内容,很明显的看到一个内心黑暗疯狂的少年是如何蜕变成个循规蹈矩,了无生气的中年大叔。

郑伟对自己这种生活状态显然是不满意的。直到有一页。

上面是这么记载的。

“我被医院检查出了肝癌。我早该死了,只是我不甘心就这么死。”

随后几页都是空白,然后某页上突如其来的写着几个字,显得他当时的心情很兴奋。

“完美!有创意!这是我的机会!”

再往后就什么都没有了。

看完之后,我陷入了短暂的沉默。

“我是这么想的。”杨茂点着根烟,霍蕾撅起了嘴巴,“大叔,能不能不要在屋里抽烟啊?”他笑了下,拍拍我的肩膀,“我们出去说罢。”

到了外面,杨茂连着抽了好几根烟,在地上慢慢转着圈,我也不急,我知道他是在整理思路。

“我看完他的日记,感觉是这样:一个变态,在少年的时候杀死了自己所有亲人。在普通人的预期,或者说在他自己预期里面,他长大后肯定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大魔王,甚至能引起社会的恐怖,犯下连串大案。肯定他对自己的期许是这样的。”

“然而,这么一个人,长大后跟普通人一样面临毕业,找工作,辛苦的生活,慢慢的变成了个平庸的中年人。他很不甘心。就在这时候,他忽然得知自己活不长了,内心的疯狂再次显露出来。他渴望成为犯罪史上名垂青史的人物。”

“但是,这个人不是什么有创意的人,从他之前杀害亲人的手法就能看的出来。他发现了这个事实之后,苦恼不已。然而,本市忽然出现了个手法高超,心狠手辣的杀人狂魔,把警方耍的团团转,而自己又知道不少内情……”

我懂了。

杨茂的意思是,郑伟是冒充的。他实际上并不是真正的凶手,而是想让警方以为他是凶手。这样他就可以在犯罪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脑洞虽然大,但是这个逻辑合情合理。

我想起了那个被刺杀未遂的屌丝,他的血型不是A型,而那次案件应该是郑伟亲自动的手。

“郑医生知道前三起案件的死者血型都是A型血吗?”我问杨茂。杨茂予以了否认,说没有告诉郑伟。

那或许事实真如杨茂说的这样。他知道了本市发生了连续数起碎尸案,凶手神出鬼没,就想把这个“功劳”揽在自己身上,所以他模仿凶手的手法犯了第四起罪行。不知道是他运气不好,还是他真的不太有犯罪天赋,这次行动反正是失败了,而且因为他并不知道A型血这件事,所以胡乱挑的人。

我忽然想到,我们设下陷阱引郑伟来,而他会不会知道这是个陷阱,而义无返顾的自己跳进来?之所以在洗浴中心附近设下卧底郑伟没有上钩,是因为“凶手可能是洗浴中心常客”这件事郑伟并不知道,所以他没有去,而我的防卫被解除这件事,我们是故意告诉了郑伟的。

至于为什么袭击我,想来也是郑伟模仿凶手的手法。凶手之前袭击过我两次,那反过来说,再次袭击我的基本上肯定就是凶手。

这么说,郑伟是故意暴露自己来袭击我,好让自己被警察抓到?

“马上重新审郑伟,并且重启这个案件的调查。”杨茂把手里的烟头扔到地上,用脚狠狠的踩熄。

他给公安局打电话,然而说着说着,脸色忽然变了,最后一言不发的把电话给挂断。

我感觉到莫名其妙,“怎么了?”

杨茂告诉我,郑伟在审讯室里死了。咬舌头死的。咬舌头寻常情况下是不会死人的,死人的情况只有舌头或者血不小心呛到了气管里面,或者失血过多而死,只要及时被发现一般都能及时抢救过来,不巧当时郑伟咬舌头的时候,当班的警察有事不在岗位,离开了一两个小时,等回来的时候才发现郑伟已经凉了。

那个警察受到了狠狠的处分,然而也没什么用,郑伟已经死了,我们也没办法从他的嘴里验证我们猜测的正确与否。杨茂比较相信自己的判断,他一力推动这个案子的侦破继续下去,虽然他的话算数,但是下面办案的人据说怨言不小,从他们的角度我也能理解。本来以为都抓到犯人了,然后犯人畏罪自杀,这事儿也就结了,大家人人有功,然后现在说抓到的不是真正的犯人,真正犯人是谁还不知道,换谁都会有情绪。

不过这个事影响最大的,应该还是我和霍蕾。霍蕾和那凶手有杀父之仇,而我则是凶手盯着的目标,刚刚送下来的弦又绷紧了起来。

屋漏偏逢连夜雨。我在焦虑不安中忽然想到一个人,当时在垃圾桶寻找农村小伙尸体时候,那个小朋友。他明显是知道什么事情,现在一筹莫展的情况下,我何不去问问他?

然后,当我赶到当初那个路口打听到那小孩家的时候,却大吃了一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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