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团的干部是团的工作的骨干。共青团要按照德才兼
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大胆选拔年轻干部, 保持团干部队伍年轻化的
优势, 努力实现团干部队伍的革命化、知识化和专业化, 在" 保留骨
干、以资熟手" 的同时, 不断为党和国家输送年轻干部。
第二十八条团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团员和青年的表率, 模范地
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 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勇于创造、自觉奉献,
做党放心、青年满意的干部。
(一) 政治上要坚强。具有相应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和邓小平理论的水平, 自觉实践"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 带头贯彻
落实科学发展观, 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 坚决执行党的基
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立志改革开放, 献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事业
(
。
二) 学习要刻苦。带头学习政治、经济、文化、历史、法律、
科学技术和现代管理知识, 不断提高思想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 工作要勤奋。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责任感, 勤于思考,
勇于创新, 知难而进, 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 努力做出
实绩
(
。
四) 作风要扎实。朝气蓬勃, 实事求是, 发扬民主, 敢想敢干,
深入基层, 调查研究, 讲实话, 办实事, 求实效, 不搞形式主义, 不
沾染官僚习气, 热心为青年服务, 做青年的知心朋友。
(五) 品德要高尚。顾全大局, 公道正派, 团结同志, 助人为乐,
诚实谦虚, 清正廉洁, 有自我批评精神, 自觉接受团员和青年的监督。
第二十九条团的各级组织负有协助党管理团干部的责任。要加
强对团干部的选拔和培养, 建立正规的培训制度, 办好各级团校和培
训班; 建立和健全团干部的考核和监督制度; 主动向有关党委和团委
推荐下级或同级团组织负责人人选, 对团干部的调动提出建议。
团的各级组织要关心团干部的工作、学习、生活和休息, 努力帮
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积极为他们的成长和转业创造条件。
对工作有显著成绩的团干部, 团的组织应当给以表扬和奖励。
第三十条团干部要认真了解党组织工作全局, 主动汇报团的工
作情况, 积极负责地发表意见, 结合团的工作实际, 创造性地完成党
组织交给的任务。